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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4年10月安徽自考《公司法》考前冲刺题(2)

    2024-09-30 18:28:55   来源:其它    点击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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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【导读】安徽自考网在下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10月安徽自考《公司法》考前冲刺题(2)的相关内容!还没有备考的小伙伴们。快来跟着安徽自考网一起学习吧!

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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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2024年10月安徽自考《公司法》考前冲刺题(2)

      6.股东不按照《公司法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,应当( )。

      A.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

      B.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

      C.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

      D.向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

      7.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,2004 年末的净资产为8000万元,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为3000万元。2005年初,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,拟将部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本次转增股本最多不得超过( )万元。

      A.1500

      B.1200

      C.2000

      D.3000

      8.根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不得再抽逃其出资( )。

      A.缴纳出资后

      B.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

      C.提出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后

      D.公司成立后

      9.甲、乙、丙于2003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。2004年4月,该公司又吸收 丁入股。2005年10月,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,拖欠巨额债务,被依法宣告破产。 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: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,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;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。按照我国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,正确的处理方法是( )。

      A.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,不足部分由乙、丙、丁补足

      B.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,不足部分由乙、丙补足

      C.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,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

      D.甲、乙、丙、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

      10.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、合并或者解散及变更公司的形式,必须经怎样的程序作出决议( )。

      A.股东会的一致同意(北京安通学校提供)

      B.股东会的过半数同意

      C.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

      D.代表2/3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

      以上就是2024年10月安徽自考《公司法》考前冲刺题(2)的全部内容!更多安徽自考答疑、报名时间、报考条件、准考证打印、成绩查询等信息,考生可加入安徽自考微信交流群进行探讨。也可以关注安徽自考微信公众号,了解更多安徽自学考试网相关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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